宁波振诚矿业有限公司海水淡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询价公告
时间: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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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司经营管理需要,现对宁波振诚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海水淡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进行公开询价,现发布如下公告。
1.项目名称:宁波振诚矿业有限公司海水淡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
2.项目内容: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本项目海域论证主要内容为:1、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2、资源生态影响分析;3、海域开发利用协调性分析;4、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5、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6、生态用海对策措施。论证成果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程序及后续行政审批。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报价人具有符合本项目的资质。
4.询价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公告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https://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登录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itg.com.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https://chinabidding.com.cn)上查看询价公告,并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需方不予受理。
5.3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5.3.1若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报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宁波振诚矿业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东路12号码头东楼二楼206室)。
5.3.2若采用采用邮件方式,报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发送至邮箱zckyxszb@itg.com.cn(邮件名称备注XXX项目XXX公司报价单,最好通过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邮箱发送;若非通过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邮箱,则发送报价文件的邮箱也将视为报价人授权邮箱,其效果与授权委托书中授权邮箱效果一致)。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邮件发送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确保报价文件能按时送达。
5.3.3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
6.评审会议:需方定于 2024 年 8月8日10时在宁波振诚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询价评审会议,所有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场。
7.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另行通知为准。
8.询价公告发布后,需方仍享有在评审会议正式开始前撤回发包的权利,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询价资料进行澄清、修正或补充,询价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报价人参加询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当报价文件的澄清、修正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更正文件为准。
9.评审规则:需方通过对比报价单位总价报价金额由低到高排序,最终采用总价报价最低法确定并推荐供应商。需方将视情况要求二次报价,仍采用总价报价最低法确定最终供应商(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0.报价人一经报价视同已全部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本询价项目相关合同、公告等所有内容,尤其是关于免责条款的相关法律后果,不再得提任何异议。
11.签约
11.1需方在询价有效期内以短信、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
11.2供应商须自需方送达中标通知书后一个工作日内到需方住所地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未按期执行,需方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另选其他报价人作为供应商,或再行询价。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或再行询价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供应商应当补足差额。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其他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无条件接受需方重新作出的成交通知。
12.联系方式
需方:宁波振诚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东路12号码头东楼
联系人:马先生 13868236527
程先生 1377706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