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国外企业资信调查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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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内、国外企业资信调查采购标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方名称: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6-4688号国贸中心A塔20楼
1.3招标项目名称:国内、国外企业资信调查
1.4 标的情况
国内、国外企业资信调查,投标企业应有相应可靠渠道独立获取企业下列信息(并能通过接口的形式接入招标人系统):
1、企业基本信息;
2、企业最近两年财务报告,并对相应财务数据进行分析;
3、企业股权结构及对外出资、关联企业情况;
4、企业采购、销售情况,对外履约情况等及相应分析;
5、企业经营情况、涉诉情况等分析;
6、企业其他舆情信息等。
1.5中标服务期:中标人的中标服务期为2年,具体时间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中标服务期内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变更服务价格或解除合同。
2.招标工作安排
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文件领取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9日下午5:30前将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意向书(附件一)发送至以下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递交或形式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意向参加此次招标。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投标意向书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合格的报名者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
联系人:单童琳
联系电话:0592-5821665
电子邮箱:dantonglin@itg.com.cn
3.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资信调查服务经营资质;
(2)投标人应设有售后服务部门,能提供本次投标标的咨询服务;
(3)投标人及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结失信、限制高消费、刑事责任状态。
投标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不再参与后续评标。
4.投标
4.1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材料:
(1) 企业简介(须附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等);
(2) 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 本项目投标意向书(附件一)、投标确认函(附件二)及投标代表人的授权书(附件三);
(4) 最近三年的主要服务客户群名称及情况介绍,同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签约合同复印件备查;
(5) 对标的的详细报价(对标的的报价至少需要说明可提供的资信调查报告类型、相应报告出具天数、报价及获取上一年度财务数据的预估时间点等),模板请见附件四;
(6) 最近三年内投标人处理国内、国外企业资信调查的典型案例(针对第(5)条所述的资信调查报告类型,需相应各提供至少一份报告案例);
(7) 中标后的业务联系人或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8) 廉洁投标承诺书(附件五);
(9) 招标方案偏离表(若有,附件六);
(10)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参与后续评标。
4.2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规定送达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下述送达地点,逾期不予接受。
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下午5点30分
送达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塔201层
联系人:单童琳 电话:0592-5821665
电子邮箱:dantonglin@itg.com.cn
4.3投标保证金
4.3.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
(1)金额:人民壹万元整。
(2)缴交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3255836883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开元支行
(3)缴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人交款时须注明“企业资信调查服务投标保证金”。
4.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4.3.3定标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3.4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4.4投标有效期
4.4.1《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日后90天内有效。
4.4.2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投标书,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4.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5.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共肆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与投标资料内容及格式应严格一致)。
4.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体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招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5.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材料须分册装订,且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委托书无效。
4.5.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增删。如有修改处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4.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评标
5.1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将召开评标会议,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结果将另行通知投标单位。
5.2 评标细则
标书的评审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招标工作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分值由商务、质量技术、价格三部分构成,采用百分制。招标工作小组按评审后投标单位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价格相同的,按质量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多名中标候选人。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