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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振诚矿业有限公司码头交通流综合报告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4-04-30 浏览:2738


 

因我司经营管理需要,现对宁波振诚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码头交通流综合报告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发布如下公告。

1.项目名称:宁波振诚矿业有限公司码头交通流综合报告采购

2.项目内容:负责完成穿鼻岛码头交通流综合报告编制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月内。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5.询价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1日14时,登录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itg.com.cn)查看询价公告,并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 14 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3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6.3.1若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报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宁波振诚矿业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东路12号)。

6.3.2若采用采用邮件方式,报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zckyxszb@itg.com.cn(最好通过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邮箱发送;若非通过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邮箱,则发送报价文件的邮箱也将视为竞买人授权邮箱,其效果与授权委托书中授权邮箱效果一致)。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邮件发送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确保报价文件能按时送达。

6.3.3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

7.评审会议:需方定于 2024 年 5月11日14时在宁波振诚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评审会议,所有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场。

8.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另行通知为准。

9.询价公告发布后,需方仍享有在评审会议正式开始前撤回报价的权利,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报价资料进行澄清、修正或补充,报价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报价人参加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当报价文件的澄清、修正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更正文件为准。

10.评审规则:需方通过对比报价单位总价报价金额由低到高排序,最终采用总价报价最低法确定并推荐供应商。需方将视情况要求二次报价,仍采用总价报价最低法确定最终供应商(二次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1.报价人一经报价视同已全部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本询价相关合同、公告等所有内容,尤其是关于免责条款的相关法律后果,不再得提任何异议。

12.签约

12.1需方在报价有效期内以短信、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供应商发出询价结果通知。通知书送达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送达地址确认书》记载的代理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箱任一个,视为送达。双方合同自成交通知送达时起成立。

12.2供应商须自出让人送达成交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到需方住所地完成合同书签订事宜。未按期执行,需方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另选其他报价人作为供应商,或再行询价。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或再行报价的价款低于原成交报价价款的,原供应商应当补足差额。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其他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无条件接受需方重新作出的成交通知。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振诚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东路12号

联系人:孔先生  15315189662

王小姐  0574-56265756  

附件下载:询价文件模板与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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