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砂石骨料生产线委外加工服务服务(下称“本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预算,本项目已经集团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资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温泉镇钱湖村。
项目规模:暂估平均年产1000-1500万吨碎石与机制砂,数量以销售实际数量为准。
质量要求:砂石产品质量符合现行GBT 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等国家标准以及满足市场需求的其他产品质量标准等。
产品规格:产品分为 0~5mm水洗砂、 5~10mm、10~20mm、 20~28mm,但招标单位可根据市场需求随时单方调整产出骨料产品粒径区间(不受上述规格限制),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在本项目生产线约定固定单价报价之外支付任何费用。
工期要求:约48个月,以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最终结束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期内招标人按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等对中标人进行量化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环保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备相关人员按照生产计划和承包标准,组织骨料加工区及长廊道生产作业,完成生产任务等工作。
(1)骨料加工(包括山砂生产线和主生产线一级破碎、二级破碎、三级破碎、立轴破碎(可整形、可制砂)、检查筛分、成品筛分、洗沙、污水处理设备、成品入库、存储及出库,皮带廊输送等碎石加工所需的所有服务),以及日常保养、抢修、计划检修,以及漏料清理、车间卫生清理、生活辅助设备设施及日常生产设备巡点检等。生产用水由招标人负责。另,码头区域成品库、物流发运及码头维保服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2)加工所需的临时设施(包括员工住宿区、办公区、食堂等)由甲方承建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支付甲方租赁费用,此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3000万(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提供本次招标的资质与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单个合同年加工总量1000万吨及以上类似砂石加工能力。本项要求提供该业绩项目的砂石加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单个合同年加工总量1000万吨及以上)或者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流水单、结算单等相关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须经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会确认同意,方予认可),如为自有矿山开采和砂石加工的,应提供相关砂石加工生产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砂石骨料加工维保相关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
3.4拟派项目安全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及以上)。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和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chenli11@itg.com.cn。招标人同时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至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2日至2月9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500元。
4.3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收款人):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庐山市支行
账号:1434 8101 0400 22912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提供的账户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 9:00 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单位(收款人):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庐山市支行
账号:1434 8101 0400 229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庐山市星子镇石材产业园蓼花池路江西天然石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陈莉。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U盘存储)。
6.5开标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结果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itg.com.cn)上及时公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it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庐山市星子镇石材产业园蓼花池路江西天然石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邮 编:332800
收件人: 陈莉 18379600588
电子邮件:chenli11@itg.com.cn